小菁今天看到一則新聞覺得很生氣...怎麼會有這樣的父親!利用未成年少女還不成熟的想法來圖利自己,而可能就此扭曲了這些小女孩的人生觀以及價值觀....

其實我也常接到要外叫小姐的電話,但我一再強調我們公司只跟合法的大型店家合作,更不可能聘用未滿18歲的小姐.

只要水水年滿18歲,樂高酒店經紀娛樂公司隨時歡迎你的加入,我們願與你一起攜手共創美好未來~

以下就來跟大家分享這則新聞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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爛老爸給國中女兒的打工機會,竟是仲介女同學下海當傳播妹。台中市一名林姓男子(35歲)與女友開傳播公司,引誘未成年少女從事陪酒、性交易,為確保旗下小姐來源無虞,去年起透過國三女兒誘騙中輟、缺錢花用的女同學下海,每次仲介成功都能賺介紹費,警方大前天逮捕林男父女等人,並救出8名年約15、16歲的少女。警方表示,今年五月間,台中市一名年僅16歲的傳播妹,到摩鐵陪酒時遭到酒客性侵害,警方追查發現,該名傳播妹的幕後老闆是綽號「強哥」的林姓男子,其綽號「倫姐」的林姓女友(40歲),共擁有「東方」、「金典」兩家經紀傳播公司,林男本身還是一家KTV酒店的股東,對外透過WeChat等通訊軟體招攬未成年少女上門,誘騙其入行當「傳播妹」,從事坐檯陪酒、吸毒及性交易。更離譜的是,林男為確保旗下小姐來源無虞,竟從去年起利用就讀國三的女兒「小雨」(16歲),向同學或同齡友人吹噓,加入傳播公司後至少月入好幾萬元,可購買iPhone手機、名牌包及漂亮衣服,部分中輟、蹺家少女因缺錢花用,於是下海當傳播妹。小雨自己未下海,但每成功引誘一名少女加入,可向父親領取數千元不等佣金。台中市警局少年隊歷經3個多月蒐證,本周二在檢方指揮下執行搜索,逮捕強哥、倫姐、小雨及綽號「阿振」的馬夫,救出8名未成年少女,並在倫姐住處起出搖頭丸成分的毒品73.5公克、帳冊、借據、節數單等證物。警方表示,林嫌等人每天安排司機載旗下少女到市區各酒店、KTV坐檯,或到汽車旅館參加毒品轟趴,每小時收費1000至1200元,性交易則收費4至6千元,公司抽取2至3成利潤,還提供偽造身分證以躲避警方臨檢,估計林嫌等人營業數月以來獲利至少上百萬元。警方表示,獲救的8名少女均已輟學,多半出自單親家庭,價值觀偏差,為了買高價手機、名牌包,「陪客人喝酒沒什麼大不了!」但她們均否認賣淫,也不承認吸毒,警方已對她們驗尿,並交由社會局安置。林男父女、林男女友及馬夫,則依違反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》、《人口販運防制法》、毒品等罪嫌送辦。(鮮明/台中報導)

小菁是一個有理想、有抱負、有熱情的台中酒店經紀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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